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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严查教育乱收费 清查学校小金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00:5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华健实习生 陈建辉

  本报讯 石狮市出台“方案”严查教育乱收费,力求在2010年前,实现教育收费规范率达90%以上。同时,对于教育从业人员擅自乱收费的,将依据不同行为予以刑事处罚。

  据了解,这次治理将选择石狮一中、第二实验小学等单位作为教育收费规范试点单位,明确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取得经验后拟在石狮全市推广。

  即日起至今年底为第一阶段,将清理检查“小金库”,力争教育收费规范校达80%以上,教育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单位)教育收费规范率达80%以上,并通过教育收费规范市验收;第二阶段为明年全年,全面开展治理乱收费,实现教育收费规范校达90%以上,教育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单位)教育收费规范率达90%以上。

  同时,石狮教育部门还将实施教育收费“阳光工程”,在新闻媒体上公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各学校、单位在校务、公示墙或校园网公示,并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等。

  处罚方面,按照“方案”中的规定,若学校(单位)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向学生及家长收费,以及其他违反规定的教育收费行为,就可认定为教育乱收费行为。

  其中,教育从业人员擅自向学生及其家长收费且将收费据为己有,将视以下情形定性处理:教育从业人员中具有或受学校委托从事管理职责的人员,擅自决定收费并将收费据为个人所有的,以侵占行为论处;教育从业人员中具有教师资格但不具备或未受委托从事教育管理职责的人员,擅自决定收费并将收费据为个人所有的,以非法占有行为论处;教育从业人员中的工勤人员,假冒学校名义向学生收费并据为个人所有的,以诈骗行为论处。

  石狮教育局工会王副主席表示,石狮全市有65所小学、14所中学和1所中专学校,若以后学校发生教育乱收费问题,处理将按此规定执行,将对乱收费“治标又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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