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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不成还伤人小偷负上抢劫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02:04  新闻晨报

  □通讯员 万剑峰 记者 陈 文

  晨报讯 盗窃电瓶被发现,居然对抓捕者拳脚相向。10月20日,奉贤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贺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7月21日,贺某骑自行车途经奉贤区南桥镇运河新村,发现一户人家楼梯口停放着一辆电动自行车。见四下无人,其顿生窃取车内电瓶换钱的念头。正当贺某取出电瓶放上自行车欲离开时,恰巧车主王某与朋友杨先生出门,当即上前盘问。贺某见事情败露,突然挥拳击打两人,并趁乱逃跑。王某、杨先生紧追不舍,终将贺某抓获。

  法院认为,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其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一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贺某系犯罪未遂,且能自愿认罪,故法院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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