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未按新标准缴税一企业被罚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02:06  南方日报

  本报讯近日,广州某企业由于没有按广州市土地使用税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税,被广州地税部门作出罚款20万的处理。对此,市地税局提醒纳税人,今年我市按照国家的规定,重新制定了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并规定从2007年度开始,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按照新规定执行,2008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税时间为5月15日至12月31日,所以纳税人应按照新的标准尽快到相应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据了解,市地税局在对某企业检查发现时发现其在2006年将公园用地20134平方米用于出租,缴纳土地使用税22500元;2007年将面积22253平方米土地出租,却也只缴纳土地使用税22500元,少缴土地使用税40余万元。由于从2007年度开始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新的征收标准执行,因此市地税局对该企业作出补缴土地使用税约40万元的处理决定,并罚款20万元。

  据介绍,根据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按本市行政区域对土地进行分级,我市分六个等级征收土地使用税。所以市地税局提醒广大纳税人,须按照今年新公布的征收标准予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未按规定缴纳的,将按《征管法》规定予以处罚。

  朱桂芳姜京慧张莹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