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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在北京宋庄购小产权房后获原房主18万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02:44  东方早报
画家在北京宋庄购小产权房后获原房主18万赔偿
北京宋庄画家村案被当成“小产权房”案的一个标本。CFP 资料图

  早报记者 吴玉蓉

  备受全国关注的北京宋庄画家村画家李玉兰索赔案昨天14:15在北京通州法院宋庄法庭宣判:李玉兰所购房屋的原房主马海涛,赔偿李玉兰损失185290元。

  主审该案的通州法院法官陈汉东昨天介绍说,这个赔偿是被告马海涛对原告李玉兰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根据此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马海涛支付李玉兰房屋及添附部分价款93808元,总共马海涛应该赔偿李玉兰信赖利益损失近28万元。

  李玉兰的代理律师陈旭昨天对早报记者表示,这个结果比较客观,“在目前的环境下,通州法院能把房屋宅基地区位价值考虑进来,值得赞赏,这种宣判原则将对其他类似案例产生积极影响。”

  “画家村”房产纠纷历时近两年,简言之,就是随着房产升值,5年后村民想把当初卖给画家的房屋要回来,画家却坚决要住下来。李玉兰案成为败诉和反诉第一案,尤其引人注目。

  原被告:

  都表示再考虑是否上诉

  昨天14∶00开庭时,能容下30多人的宋庄法庭第一法庭现场已人员爆满——除了媒体记者,还有宋庄“画家村”的画家及来自北京各地的有相同经历的买房人。没坐的都拥挤着站立在法庭两旁。

  被告马海涛和以往一样没有出庭,出庭的只有他妻子董秀梅。昨天当法官陈汉东宣读完判决后,原被告双方没有进行任何发言。

  法院认为,原告李玉兰与被告马海涛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法院确认无效后,双方应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马海涛作为出卖人在出卖时即明知其所出卖的房屋及宅基地属我国法律禁止流转范围,其在出卖房屋多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对李玉兰要求马海涛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证据充分,法院对其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对于法官询问“是否上诉”,双方均回答:“再考虑考虑,商量商量。”

  法官:

  按过错比例得出18万

  宋庄画家村案已持续两年,其一举一动,在全国备受关注。画家村案正被当成“小产权房”案的一个标本。

  为何房屋宅基地区位价值评估结果并不是宣判的信赖利益损失?陈汉东说,信赖利益损失由两部分因素确定,一部分是土地升值或房屋拆迁所获利益;另一部分是房屋购买价格和房屋现值之间的差异。而马海涛出售给李玉兰的房屋及添附部分价值已在上一个案件中由法院判决折价补偿给李玉兰,而在李玉兰索赔案中,对李玉兰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仅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的因素,参照马海涛出售房屋宅基地区位总价予以确定。

  法院判决指出,考虑到马海涛作为出卖人在出卖时即明知其所出卖的房屋及宅基地属于我国法律禁止流转范围,其在出卖房屋多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故其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马海涛承担主要责任,但李玉兰也要承担部分责任。按过错比例,我们得出这个数。”陈汉东说。

  律师:

  对其他案例有积极影响

  目前,李玉兰仍住在争议房里,她表示,即使拿着这28万元,再买房也有很大困难,“没有可以搬离的地方。”

  李玉兰的代理人、宋庄画家王立则坚持认为,受利益驱动的原房主马海涛应该负全部责任,损失应该全部由马海涛承担。他表示,宣判李玉兰退还原房主房屋,这仍然是矛盾的,因为原房主马海涛同样也不是一个农村人。王立则和李玉兰同样的官司至今未了。他对记者说,“这个案子判了,我的案子,其他的画家的案子就都快了。”

  李玉兰的代理律师陈旭昨天未到庭。他昨天表示,对房屋宅基地区位价值70%的最终赔偿比较客观,“在目前环境下,通州法院能把房屋宅基地区位价值考虑进来,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值得赞赏的,这种宣判原则将对全国其他类似案例产生积极影响。”

  不过,陈旭表示,他对这个宣判结果还有意见,“对于不讲诚信的行为,处罚力度还不够,而且房屋宅基地区位价值的评估标准还是2003年的,当年的房价、地价和今天相比,不可同日而语。这个评估数字还不够客观,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

  记者昨天试图采访原房主马海涛的妻子董秀梅,但在法庭宣判结束之后,已找不到她的身影。

  ◇ 新闻背景

  2002年,李玉兰卖掉老家的房子,花4.5万元在画家村宋庄买下一个四合院。事隔5年后,被原房主马海涛告上法庭,提出合同无效,被要求交还房子。

  2007年7月,通州法院判决:李玉兰是居民,依法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住房,因此李玉兰和村民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卖主要给付李玉兰93808元的补偿款。

  2007年12月17日,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李玉兰必须在90天内腾房。

  今年1月3日,李玉兰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马海涛赔偿经济补偿金共计48万元。

  3月3日,这一索赔案在北京通州区宋庄法庭开庭审理。

  4月,经李玉兰申请,对涉案房屋宅基地区位价值进行了评估,结果为:264700元。

  9月26日,这一索赔案由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后在北京通州法庭开庭审理,法官在法庭上出示区位价值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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