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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戏称的“涪陵最凶猛最强大的广告牌”
本报讯(记者 郑三波)2008年9月16日,网友“伊邻策划”、“冲壳子”等在涪风论坛上发布《涪陵最凶猛最强大的广告牌》帖子。该广告牌上面有两只獒园,配有“涪陵——大帝獒园”的文字,因此被网友称为“涪陵最凶猛最强大的广告牌”。昨天下午,记者从涪陵区工商分局了解到,他们接到投诉后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已经做出了处理。
经工商分局调查,2008年8月底,涪陵同耕广告公司的业务员与广告主罗成达成了“涪陵大帝獒园”户外广告的代理制作、代理发布业务,涪陵同耕广告公司随后在个体工商户刘琼(重庆市涪陵区华炬广告制作部)处制作了两幅规格均为24m×8m,标有“涪陵大帝獒园”等文字和两条藏獒图像内容的户外广告,上述广告制作好后,同耕广告公司于2008年8月底在涪陵长江大桥桥头(收费站顶棚)的广告牌上进行发布。
该广告牌的广告审批批号是属于“辣妹子公司”广告的批准字号,而涪陵大帝獒园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违反了《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属未经批准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给予广告公司万元罚款。同时,给予执法监督管理不力的责任商标广告科和桥南工商所向分局党组深刻书面检讨;商标广告科和桥南工商所在全系统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桥南工商所按照分局有关规定对片区执法人员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