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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招人 网到钱就炒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03:3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以“高薪”招聘员工,在收取了应聘者3000元保证金后,公司“领导”又从中作梗让员工出错,从而将对方扫地出门——位于人民北路一段的厦门儒商发展有限公司如法炮制,等着应聘者“自投罗网”。昨(20)日,人民北路派出所以涉嫌诈骗罪对该公司两名负责人予以刑拘。

  工作出“错”赔钱走人

  今年9月,从重庆大足县到成都打工的朱文发现一则高薪招聘驾驶员的广告。“哇,每月2200元的工资,如果能聘上还真不错。”被丰厚的薪酬吸引,10月10日,朱文来到人民北路一段这家厦门儒商发展有限公司应聘,一名自称姓邓的经理接待了他。一番考核后,邓经理对朱文很满意,当即决定录取他,但告知朱要交纳3000元保证金。“他们公司装潢得很漂亮,不像是歪公司,我也就没想那么多了。”遇上待遇如此优厚的工作,朱文倍加珍惜,第二天便迫不及待地揣着从朋友处借来的3000元交给了公司,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合同上有一项条款载明:试用期一个月内为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本人全部负责。

  工作3天后,在邓经理的安排下,朱文到另一家公司收账。可是,与对方公司负责人在约定地点见面后,朱文却怎么也找不到那张5800元的欠条。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公司,朱文向邓经理说明了一切。“合同中白纸黑字写明了的,公司肯定不会再用你了,你必须赔钱!”邓经理一番宣告,彻底浇熄了朱文继续留在公司的想法。而且因为犯下了如此重大的错误,他不得不任由公司扣除了3000元的保证金,还补交了2800元,才了结此事。

  遭遇相同竟是公司“暗算”

  失业后的朱文又开始找工作,在一个招聘会上,他遇到了昔日在儒商公司工作的同事宋勇。一打听才知道,宋勇也遭遇了和他相同的经历,公司同样收取了他3000元的保证金。“难道我们被骗了?”两人越想越不对劲,于是到人民北路派出所报了案。

  人民北路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秘密侦查。10月19日,民警一举将儒商公司的4名工作人员挡获。经民警查实,原来该公司以前位于二环路某大厦内,今年8月底因为遭到求职者同样的投诉曾被警方查处。换个新地点后,公司又“死灰复燃”,重新“招贤纳士”。几乎所有受害人的遭遇都一样:被公司录用后交纳3000元保证金,随后被公司委以重任到外面收账,可都会无一例外地遗失欠条,给公司造成无法挽救的损失,必须以保证金或者更多的现金补足损失。 早报记者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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