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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年底或出“土地流转”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04:06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熙灯) 前天,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播发。该文件中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广州市农业局经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农业局正积极酝酿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具体办法,相关细则有望今年年底前出台。

  【股份合作用地】

  1992年南海开始探索

  “南海1992年就开始了股份合作用土地的探索。”广东省社科院宏观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建昨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广东关于土地流转的经验和举措在全国是一个创新。

  孙建长期专注于农村问题研究,尤其是土地流转问题研究。据其介绍,广东南海为了解决土地非农化后的级差收益分配矛盾,从1990年代初开始,陆续在全市农村范围内推行了以土地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面对大量外地和本地企业家在当地投资设厂的机遇,地方政府(县、乡两级)在通过国家征地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同时,也认可集体经济组织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将集体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然后统一以土地或厂房出租给企业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以土地股份制的方式分享了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土地的级差收益。

  不过,这个农地非农化过程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耕地被征为工业用地,改变了土地用途。为此,广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和办法加以纠正、规范。孙建告诉记者,2003年6月24日广东下发《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流转权的通知》,200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对土地流转中不规范的东西进行规范。

  【转包、出租土地】

  广州农村早已有之

  广州市农业局经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形式,广州农村早就都有了。其中以出租、转包为主,而股份合作的形式最少。

  出租主要是本地农民将所承包的土地以一定的价格租给外地农民,而转包主要本地村民间进行。根据土地的位置远近和肥沃程度,价格从每亩700元左右到每亩1500元左右不等。

  广州市农业局经管处相关负责人坦承,由于以上土地流转方式比较分散,带来了不少问题,其中最棘手的就是管理问题。据介绍,除计生、卫生问题外,主要是农药使用管理。“外来租种户,都是一家一户,难于统一管理,违规使用农药,甚至禁用农药的事情时有发生。”

  缺乏制度保障

  当年土地流转存在诸多弊端

  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的支撑,当年的土地流转中难免存在一些弊端。对此,孙建一一作了剖析。

  首先是侵占农民利益。孙建分析认为,由于农村实行的是“征地两元制”,极大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据介绍,征用的农村用地分为公益性用地和商业用地,而两种用地的价格是不同的,同地不同价使得农民利益受损。为此,2006年7月25日出台并实施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将全省划为十类地区,实行同地同价。但由于补偿比较低,农民的利益还是很难得到保证。而“黑箱操作”致使农民土地流转的利益大部分被少数人收入私人腰包,其中主要原因是农民无法亲自参与土地流转的谈判。

  其次是土地规划滞后。由于没有规划,往往是开发商看中哪块土地,村里就给哪块土地,结果一个村有几个开发区,农田大多变得支离破碎。

  为此,孙建建议,广东在中央相关政策指导下出台新的流转土地承包权细则时,应不断对此前的流转方式加以补充完善,并多考虑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同时,在“宅基地”方面,广东可再先行一步,为全国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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