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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息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日对“杨佳袭警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杨佳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7月1日,杨佳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捅刺、砍击楼内数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员,造成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轻伤、1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轻微伤。9月1日,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0月13日,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当日并未对案件宣判,昨日上午9时30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
对二审时曾展开拉锯的诸如警察是否殴打杨佳、杨佳是否有精神病等问题,法官在裁定书中均支持了检方观点,在证人出庭问题上,法官也未采纳辩方观点。
杨佳依然身着天蓝色T恤和深蓝色裤子,被全副武装的法警带入法庭时依旧面无表情。
在法官宣读终审裁定书的全过程,杨佳都保持了安静,未发一言。
此前,律师在会见杨佳时,杨佳对死刑判决表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不在乎,并称在看守所里非常舒服,“你们不要为我争取改变一审判决,要不我在里面呆到五十几岁才出来也没意思”。
昨天,记者连线杨佳的父亲杨福生得知,杨家已经委托两名律师为杨佳和家属进行法律援助。W
综合新华社、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