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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袭警案终审宣判:杨佳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06:4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上海袭警案终审宣判:杨佳死刑

  庭审现场,杨佳面无表情新华社发

  上海高院昨日对杨佳袭警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杨佳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共有130余人到庭旁听。

  现场:杨佳面无表情未发一言

  公开宣判从上午9时30分开始,整个宣判过程持续了30分钟左右。杨佳依然身着天蓝色T恤和深蓝色裤子,被全副武装的法警带入法庭时依旧面无表情。在法官宣读终审裁定书的全过程,杨佳都保持了安静,未发一言。

  对二审时曾展开拉锯的诸如警察是否殴打杨佳、杨佳是否有精神病等问题,法官在裁定书中均支持了检方观点。在证人出庭问题上,法官也未采纳辩方观点。

  历程:7月犯案10月终审裁定

  今年7月1日,杨佳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捅刺、砍击楼内数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员,造成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轻伤、1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轻微伤。

  7月7日,杨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上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7月17日,上海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对杨佳提起公诉。8月26日,杨佳袭警案在上海首次开庭审理。9月1日,上海二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后,杨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上海高院9月12日立案受理。10月13日,杨佳袭警案二审在上海高院公开开庭。昨日,上海高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终审:驳回杨佳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认为,杨佳犯有故意杀人罪证据确凿、充分,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无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作出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上海高院经公开审理后,认定一审法院对杨佳袭警案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据新华社、《长江商报》□“上海袭警案”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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