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庆元 记者田富友 罗暄)家住宜宾城区的生意人莫某为达到非法抵扣税款的目的,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专用发票。近日,宜宾县法院以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审判处莫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初,40岁的莫某得知宜宾某厂需要燃煤的消息后,八方联系燃煤,最后找到当地人张某帮忙。2人约定由张某按285元/吨给莫供煤,并按莫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2006年12月,莫分两次从张某处购得300多吨煤,最后以325元/吨卖给宜宾某厂。张某按约定提供多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莫,抵扣税款2万多元,给国家税收造成较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