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蓝委提案修法 行贿判5年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07:14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21日讯 检方正在彻查金控公司是否涉及扁家洗钱案,国民党“立委”谢国梁有鉴于现行法令对行贿者处罚过轻,提案修改“贪污治罪条例”,加重行贿者刑度到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并科行贿者最高达行贿金额三倍的罚金,以重罚遏止企业行贿恶行。

  据台媒报道,检方上周五搜索中信、元大与开发三家金控,谢国梁等“立委”也呼吁涉案企业主尽速出面自首,以换取刘“内阁”先前宣示的减刑或免罚司法待遇。

  现行“贪污治罪条例”中对行贿者仅处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三百万元以下罚金,谢国梁提案修法,将第十一条中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的有期徒刑刑度提高为五年以上,至于并科罚金金额也大幅提高为行贿金额三倍以下罚金,以彻底防堵行贿歪风。

  谢国梁表示,“法务部”对于这项修法持保留态度,担心这会让行贿作为更加技巧,司法单位更难取得行贿罪证,但他认为现行法令让行贿者几乎不必付出太多的代价,而与收贿者动辄处以重罪的处罚相比,并不符合公平原则。

  谢国梁指出,这项修法提案已获得超过五十位国民党“立委”的连署,他希望成为党版提案,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表示,党团对这项修法案持开放态度,可交由全体党籍“立委”讨论。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