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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结婚证”引发群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07:40  每日新报

  

网上“结婚证”引发群殴
漫画 张宇辰

  新报讯【记者 宫伟 通讯员 王洪杰 张天佐】某职校学生晓强想和认识不久的芳芳谈对象,遭到拒绝后,晓强找人合成了自己和芳芳的“结婚证”贴在QQ空间里,芳芳要求对方删除,晓强拒绝,二人因此发生口角,进而约定斗殴。两拨学生斗殴中造成一人重伤。

  2008年3月初,某职校的学生晓强通过同学与同学女友小云相识,进而认识了同宿舍的芳芳。几天后,晓强便向芳芳提出谈恋爱的要求,结果遭到芳芳拒绝。晓强觉得很没面子,就让同学用自己和芳芳的照片合成“结婚证”贴在自己的QQ空间里。很快,合成“结婚证”的事便被芳芳获知。她马上给晓强打电话,要求对方立即把“结婚证”删除,结果遭到晓强的拒绝。两人在电话中发生口角,谁都不肯示弱,双方约定各自找人“碰碰”。撂下电话,芳芳把这件事告诉了同宿舍的莉莉,莉莉马上决定替小姐妹出气,随即召集了周围的一群男生,决定替芳芳摆平对方。晓强也没闲着,马上纠集了小山、阿海、晓辉等6名兄弟携带砍刀、木棍窜至红桥区二号路附近的楼群,与芳芳、莉莉带领的20余人发生斗殴。其间,晓辉用木棍将被芳芳等人纠集的丹丹头部打伤,晓强等人持砍刀将芳芳、莉莉一方的4名男生打伤,随后逃逸。两天后,涉案疑犯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法医鉴定,丹丹头部损伤为重伤,其余4名男生或为轻伤,或为轻微伤。案发后,丹丹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过法院调解,晓辉一次性赔偿丹丹经济损失5.5万元,晓强、芳芳等其余8名被告每人自愿赔偿丹丹5000元。

  庭上,来自红桥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对晓强、芳芳进行了劝解,认真分析了他们的犯罪原因,希望他们认真悔过,走好以后的人生路。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晓强、芳芳、莉莉等在校学生因未年满18周岁均被判处缓刑,涉嫌该案的刘某因已成年,被判刑3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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