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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上海10月20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正式批复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地方机构改革方案。经过调整,上海市政府将设置工作部门44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机构21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
上海市此轮机构改革主要调整包括:
组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不再保留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等。其中,上海市粮食局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管理,组建上海市公务员局,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上海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上海市卫生局管理。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由合署办公调整为分别设置。
此外,调整方案还包括上海市海洋局和上海市水务局合署办公,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调整为上海市司法局内设机构,将上海市社会服务局职责划入上海市相关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