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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明)昨日,西安市发改委下发通知,征集明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凡列入市级重点建设的项目,将享受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等7项优惠政策。
据了解,西安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享受的七项优惠政策是:规划、土地部门优先办理项目选址,优先安排项目建设用地;有关部门在争取国债及中央、省预算内建设资金,安排本级财政性资金,以及银行贷款贴息时,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交通、邮电、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优先满足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和生产的正常需要;市重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基地管委会,应搞好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严禁对市重点建设项目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会同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查处、打击破坏和扰乱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同意,不得对市重点建设项目随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