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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0月21日讯 (海都报记者 李大泽通讯员 陈宗奇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获悉,福州市区第三批到期注销的“十年牌”摩托车有1708辆,车牌类型是闽AR和闽A24(失窃补牌号段)打头。广大市民可登录福州市交巡警交通信息网和福州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网站查询具体的车牌号码及对应的号牌到期注销时间。
记者获悉,第三批到期注销的1708辆“十年牌”摩托车中,2008年10月至12月到期的有787辆,2009年到期的有813辆,2010年到期的有56辆,2011年到期的有23辆,2012年到期的有29辆。
近日,有市民打来电话反映,虽然已经有两期“十年牌”摩托车到期注销淡出福州市区,但街头依然有相当数量的摩托车行驶。对此,昨日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有关人士处了解到,前两期的到期“十年牌”摩托车目前基本已经及时转移(迁出)或注销(报废),警方将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对逾期不办理“十年牌”到期注销、仍在市区道路行驶的摩托车严格查处,并准备在下一阶段工作中针对这种违法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昨日,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还就摩托车主们关心的如何办理“十年牌”摩托车转移到八县(市)或其他地区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问:我通过上网查询,查到自己的摩托车到期时间是2008年11月,那么我应当何时去办理摩托车转移迁出手续呢?
答:应在2008年11月30日前办理。地点:福州海峡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咨询电话:8349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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