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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秀华
□通讯员王红旭
本报金乡10月20日讯金乡县的王某为躲避法院的强制执行,自作聪明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将财产全部留给丈夫,自己揽下了所有的债务,让法院无法执行。法院查明真相后,依法追加王某的丈夫为被执行人,强制扣划其工资款17000余元,王某的计划落了空。
2005年,王某在经营服装店时,曾向朋友张某借现金17000元。2006年10月,张某向王某索要借款时,王某以无力还款为由推脱。2007年8月,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限期还款。
但王某逾期后仍未还款。2008年8月,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后,王某却向法院提交了其与丈夫的离婚协议书,声称已与丈夫离婚,家庭财产归丈夫所有,自己承担所有的家庭债务,而自己下岗无业,无力偿还欠张某的借款。法院执行人员调查后得知,王某的丈夫属于某事业单位的在编职工,收入较为稳定,二人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时间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而本案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人都有偿还的义务,王某与丈夫突然办理离婚手续,明显带有逃避法院执行的故意。
根据以上事实分析,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决定追加王某的丈夫为被执行人,遂依法扣划其工资卡上的17000余元交付给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