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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股份原老总因单位行贿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09:3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 李京华)曾任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的瞿兆玉,因涉嫌犯单位行贿罪被提起公诉。记者20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以单位行贿罪,判处瞿兆玉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据悉,瞿兆玉今年60岁,在担任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为使公司能够通过农业部申请上市,向农业部财务司司长孙鹤龄提出请托,最终使不符合标准的公司获准上市。为表示感谢,在该公司股票上市后,瞿兆玉于1996年8月6日为孙鹤龄(已判刑;二中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8年有期徒刑)购买了共计10万股的内部职工股份,致使孙鹤龄获得股票差价款共计75.44万元。


记者 李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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