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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30万帮你办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09:58  大众网-齐鲁晚报

  □黄体军刘莉乔建设

  本报东明10月20日讯 东明县看守所一民警利用职务之便,向两名在押人员家属索要30万元,许诺可为在押人员办理缓刑,事情败露后,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民警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现年36岁的李某于2004年9月从东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调到看守所,主要负责在押人员的管教工作。2007年8月,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安排两名在押人员与家人会见,共向两人家属索要人民币4000元。不久,李某又借谈话之机,许诺可以为两名在押人员办理缓刑,向两人家属共索要20万元作为活动经费。两人家属表示同意,并于8月18日先行支付5万元给李某。

  当月27日,李某又以办理难度大为由,将活动经费提高到30万元。为能办成缓刑,两人家属也只好答应。后因李某提供的账号与其本人姓名不符,两人家属害怕上当受骗而未再汇款。见事情没办成,两人家属向李某索要先前支付的5万元被拒绝,遂将其检举至东明县检察院。

  10月15日,经东明县检察院侦查终结,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


黄体军 刘莉 乔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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