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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山更青水更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15:19  海峡都市报

  “2002年新的《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后,我们终于有了一把对付环境问题的尚方宝剑。”一名长期从事环保执法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以前对夜间施工扰民的单位只能“请”停,现在则是“喊”停,最明显的是近几年高考期间,夜间施工的现象几乎绝迹。

  有法学人士表示,修订的《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奠定了福建环保立法的基础,更推进了环保立法的进程。这些年,我省先后制定了《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九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管理办法》,以及《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与生态保护规划》、《敖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规章、政策,环保法制政策体系日臻完善。

  有法可依后,我省连续5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等环保执法行动,每年全省环保110受理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近3万件。仅去年,我省环保部门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591件,共对266家违法企业予以挂牌督办,其中省级挂牌督办15家,目前督办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去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评价结果表明,福建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率总体水平列居全国第一,水、大气和生态环境质量名列全国前茅。

  去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召开前,省委书记卢展工对做好环保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他强调,随着海西建设的持续推进,随着又好又快要求的进一步落实,环保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越是强调好越要注重环境保护,越是强调快越要注重环境保护,希望环保工作在又好又快中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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