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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发生一起杀死两人重伤一人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16:4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二连浩特10月21日消息(记者梁晓虹) 2008年10月17日早晨8点45分,二连浩特市公安局东城所接到一身上沾满血迹的女子报警:自来水公司东侧“小王化妆品店”有人持刀行凶,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与此同时,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有人从自来水公司南侧社保局对面楼房上跳下,身上有血。指挥中心迅速指令刑警大队出警,刑侦民警也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我市自来水公司南侧“小王化妆品店”内一楼有两人躺倒在地,全身是血,在化妆品店楼后,一人躺倒在地全身是血已死亡。刑侦、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抢救,封锁现场。各警种100余名干警迅速奔赴各自岗位,侦查工作随即展开。

  现场位于团结南路“小王化妆品店”内,此楼座东朝西,进入现场一楼及一楼至二楼楼梯间血迹较多,据现场勘查走访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郭志玉(男、1960年3月13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白音特拉乡二根城地村,现住:二连市察哈尔街南三街坊,无业)头南脚北侧卧于一楼大厅内,身上及周围地面有大量血迹,作案工具活口扳子压于身体下。由此上二楼,二楼楼梯间马月娥(女、1991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山西省左云县小金庄乡人,现住:苏尼特南二街坊,职业:美容师)背靠二楼东墙半坐于二楼楼梯间(已死亡)。二楼东窗户外自来水公司后院王金枝(女、36岁、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乌兰察布市六十顷乡南顺村,现住:二连市新华街南三街坊贾有才家,职业:个体)头西北脚东南双脚分开仰卧于地面(已死亡)。

  经调查了解查明:今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郭志玉怀疑其妻王金兰有外遇多次发生争吵,威胁其妻离婚,两人7月份经法院协议离婚。犯罪嫌疑人郭志玉分的25000元共同财产后搬到察哈尔街南三街坊单独居住。离婚后犯罪嫌疑人郭志玉感到很后悔,多次去到王金兰和其妹王金枝一起经营的“小王化妆品商店”请求与其复婚,王金兰不同意,

  2008年10月17日8时4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郭志玉携带一把单刃刀子和一把大号活口扳手,来到王金兰与其妹妹王金枝的“小王化妆品店”,进来后,又问王金兰愿不愿意复婚,王金兰仍不同意。郭志玉随即抽出刀子捅向王金兰,将王金兰胸腹部捅伤后,王金兰摔倒在地,其妹王金枝上前阻拦,郭志玉又捅向王金枝,此时,王金兰挣扎起来跑出门外去报警。郭志玉见其前妻逃跑后,转身又用刀向王金枝胸口连捅数刀,迫使王金枝跑到二楼从二楼后窗户跳至自来水公司院内。犯罪嫌疑人郭志玉又将目标转向躲在卫生间年仅17岁的美容师马月娥,先后用活口扳手和脚连续踢打卫生间门,逼迫马月娥从卫生间出来,对其胸部捅了几刀,马月娥逃到二楼楼梯东窗户下身亡。犯罪嫌疑人郭志玉又返回一楼准备自杀,先是用单刃刀在自己前胸处扎了数刀,均是试探性伤痕,未形成致命伤,后用大号活口扳手多次猛击自己由此头部造成头部右侧颅颞部头皮大面积缺损,颅颞骨塌陷性及线形骨折,大量出血。该案已造成受害人王金枝、马月娥心脏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犯罪嫌疑人郭志玉自伤头部,颅脑部开放性骨折死亡,受害人王金兰胃、肝、脾被刺破重伤的恶性案件。于当日15时40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受害人王金兰经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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