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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高价大米欺诈职业打假人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02:29  华龙网-重庆晚报

  历时半年多的职业打假人王海东诉“德润生”大米欺诈案终于有了说法,上海市杨浦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决:王海东指称生产厂家和销售商欺诈的证据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

  据悉,今年1月26日《新闻晚报》刊登了一则广告,宣称北京德润生公司出品的“德润生”白金米通过美国权威抗氧化机构认证,富含活性因子CEB,能抗氧化、抗衰老,还能预防包括心脑血管病、糖尿病和癌症在内的多种疾病。

  4月17日,王海东讼称,他正是看到广告宣传,于1月30日以192元的价格在上海第一食品杨浦店购买了这种“德润生”有机营养大米。宣传册上还声称该大米已成为中央国家机关、钓鱼台国宾馆等机构特供大米。但他食用后,没有发现有任何特别之处。为此,他认为两被告是虚假广告宣传,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已构成欺诈,故要求两被告承担退一赔一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均有举证义务,对于被告存在欺诈行为,王海东并未举证;而被告提供的证据,至少可明确抗氧化因子对健康的促进作用有一定依据。因此,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

  关于虚假广告,法院认为,由于介绍“德润生”大米的文章并非发布在传统广告版面,同时还有消费警示文章。同时,原告对于被告存在虚假广告的行为诉讼主张未能完成举证,应承担不利后果。宗欣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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