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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航状告10名离职飞行员获赔近2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02:29  新闻晨报

  □记者 姚克勤 通讯员 李鸿光

  晨报讯 今年初,静安法院受理了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航公司)状告李子国(化名)等10名飞行员机长、副驾驶的劳动合同纠纷案及离职巨额赔偿等20起案件。静安法院法官于8月至10月间将这些飞行员劳动争议案件全部化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辞职的飞行员机长、副驾驶(含接收该飞行员的航空公司)各赔偿上航公司100余万元至200余万元不等的各类费用,总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

  主审该案的杨法官告诉记者,在用工制度立法上,我国未对飞行员跳槽作专门规定,也不同于一些外国对飞行员实行交纳转会费制度。为了兼顾飞行员机长、副驾驶和用人单位的利益,法院方面给足涉诉双方举证期限,为后续审理工作做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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