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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采矿将要交环境治理“保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04:06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黎詠芝 通讯员 赵钊怡)企业申请开采矿山,将要交纳环境治理“保证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昨日做客广东“民声热线”,副厅长黄奕锋透露,计划明年出台《广东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纳办法》,以确保矿山开采后环境可得到恢复。

  节目后黄奕锋透露,明年上半年,省国土资源厅将出台《广东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纳办法》,拟向申请采矿企业征收保证金。他介绍,这相当于一笔环境治理“押金”,企业完成采矿后,如果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良好,将把保证金退还企业;如果发现环境遭到破坏,政府部门将使用这笔保证金进行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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