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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偷梁换柱谋得老父房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07:2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宁10月21日热线消息 汶上县韩先生的儿子设计将老父房屋所有权弄到自己名下。老韩得知后一怒之下将儿子告上法庭。近日,汶上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维护了老韩的合法权益。

  自1986年起,老韩就居住在汶上县某公司家属院四间平房内。2000年,该公司将四间院落以2000元的价格有偿转让给他,小韩代父亲去付款,该公司收款后出具了一张交款人为“小韩”的收据。后小韩又以自己的名义在汶上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2006年9月这一地区实施旧房改建,该镇政府依据房屋所有权证与小韩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老韩这才知道房屋所有权证办在其儿子的名下,遂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撤销。2006年11月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注销小韩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决定。老韩又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小韩和某镇政府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其协议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2006年11月房地产管理部门已注销小韩房屋所有权,该镇政府与小韩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侵犯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属无效协议,法院予以撤销。


记者 王秀华 通讯员 衣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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