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结婚使用彩虹门需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07:2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沂10月21日讯城区户外宣传有了新条文。临沂市城市执法局今日下发规定,以后在城区进行的临时性户外宣传活动都要进行审批,结婚设置的彩虹拱门也得审批。

  临时性宣传活动是指以悬挂、张贴、安放等方式,在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场所设置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宣传棚以及摆放物品等各种形式的临时性商业和公益性宣传活动。包括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公益性内容的宣传以及会展宣传、赛事宣传、商家庆典等其他临时性的宣传活动。

  临时性的公益宣传活动需经审批后方可进行,要严格按照审批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时限进行设置,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占用城市道路,影响车辆通行和行人安全的宣传将被禁止。宣传标语应当字体工整、书写规范、字迹清晰、悬挂牢固,并保持整洁、美观、完好。公益性宣传活动的时限为:小规模活动为半天或1天,大规模活动为1—3天,特殊情况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对于临时性的商业宣传活动,商家庆典、重大活动等商业性宣传活动经审批后,严格按照审批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时限进行设置,严格控制条幅悬挂的范围、数量和时限,禁止在建筑物上悬挂密布条幅和大型楼幔及在道路两侧插挂彩旗。

  另外搭设舞台、使用高功率音响设备、鸣放礼炮和利用腰鼓队、龙灯队、狮灯队等民间艺术团队沿街进行商业宣传活动也将被禁止。商业性宣传活动的时限为:小规模活动为半天或1天,大规模活动不得超过两天。

  婚庆公司设置彩虹门等进行婚嫁活动也需进行审批,宣传活动时限为半天或1天,不得占用城市道路,保证现场道路畅通。


通讯员 李甲 记者 马峰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