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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高敏)如果学生发生了意外,即使不是学校的问题,也是有机会获得理赔的!昨日,市教委消息称,全市的中小学校、大专院校开始启动2008学年度校方责任险投保工作,并由部分试点扩大到全市学校,预计覆盖学生将会达到230万人。
义务教育阶段全部“保险”
市教委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校方险全部由政府买单,2008学年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全部都纳入到校方险。根据要求,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职、高等学校的保险由学校支付费用。不仅如此,这一学年度里,也把公办幼儿园纳入到了责任险范围内。
记者了解到,上一学年,由于保障比较全面,责任范围不仅限于校方责任险本身,避免了学校无责而学生得不到补偿情况的发生,且保额适度,每位学生的校方责任险总保额为15万元。
学生保额提高5万
市教委相关人士说,在风险保障内容不变的情况下,08学年度无论是中小学校或是高校,每生最高可获赔20万元,较之去年上升了5万元。
校方责任险是指学生在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因学校有责任而造成的学生人身意外损害后果,按照校方责任险条款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