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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人当道》侵权案昨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07:33  重庆时报

  

《佳人当道》侵权案昨立案
周立太介绍《佳人当道》涉及自己故事的画面 本报资料图 王远凌 摄

  “《佳人当道》就是我的自传改编的”,律师周立太起诉“金喜”索赔50万

  本报讯(记者 张力)“《佳人当道》就是在我的自传《我的前半生》基础上改编的,我发表声明后,深圳市金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依然不和我协商,我只有告他们了。”

  昨天下午,农民工律师周立太来到市五中院立案大厅,正式起诉金喜公司,要求停播电视剧《佳人当道》,赔礼道歉,并赔偿50万元侵权费。法院已正式立案。

  律师写自传网上连载

  周立太说,2005年开始,他创作了自传体纪实小说《我的前半生》。书中,他以写实的手法,记叙了自己通过代理农民工维权案件,逐渐成为一名被誉为“民工保护神”的知名律师的艰难历程。《我的前半生》定稿后,他以连载的形式,将其发表在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网站和天涯论坛。

  4件大事 连续剧“照搬”

  周立太说,他职业生涯中最重要的4件事,都记录在自传里,而《佳人当道》的剧情完全是照搬。甚至剧中“我有不做雷锋的权利”这句话都是他的原话。

  周立太说,电视剧《佳人当道》在第20、22、23、24集中,通过改编拍摄他的自传作品《我的前半生》以及他接受各大媒体采访时所发表的口述作品,取材于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状告农民工刘朝政的民事诉讼案件等作品内容,讲述一位名叫“周乔方非”的周大律师代理伤残农民工案件且控告伤残农民工拖欠律师代理费的故事。

  周立太:我有著作权

  周立太认为,他创作的《我的前半生》是《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他依法对其享有著作权。金喜公司违反了《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了原告对其作品《我的前半生》的改编、摄制权。

  被告:影视作品高于生活

  《佳人当道》的法律顾问童新表示,该剧剧情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影视作品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如果因与剧情有类似经历就称其侵权,这种说法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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