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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中旬,19岁的小磊与王民通过网络聊天相识,在交往过程中,小磊化名为“李露”,并谎称自己是女性,骗得了王民的信任。由于小磊和王民都是河北省青县人,小磊在庭上表示:“我自称在天津上班,想让王民过来看看我的上班环境。”于是,王民按照约定来到了本市,想与“李露”见面。5月30日下午5点多钟,小磊和老乡大强二人谎称自己是“李露”的同事,将王民骗到了他们新租住的一套日租房里。随后开始喝酒,二人将王民灌醉后,劫取了王民随身携带的100余元现金及24K黄金佛一个(经估价鉴定:价值1600余元)。
转天,小磊和大强对王民进行殴打和言语威胁,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并逼迫他打电话向家人索要10万元人民币。为此,小磊还拿着王民的身份证去办了张银行卡,让王民的家人把钱汇到卡里。6月1日凌晨5点钟左右,王民趁小磊和大强熟睡之机逃离现场,并打电话报警,随后带领民警将二人抓获。
经医院诊断证明:王民右腕背侧、手背近侧、前臂远侧软组织挫伤,左腕背侧挫伤;头部外伤等。经鉴定,头面部的损伤程度已经构成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小磊和大强涉嫌绑架罪和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昨天上午9:30,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涉案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