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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为私利雇凶杀人,并积极为受雇佣人提供各种实施条件,透露被害者行踪及催促实施行动。被告人欧阳璟受雇杀人,并纠集胡锋参与,积极为杀人准备工具,且在收到周某行动通知后,带领胡锋实施了到被害人住处,由其进入被害人家中行凶的行为。他们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危害了社会,依法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三被告人均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
除了周某获刑3年外,法院还以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三罪并罚判处欧阳璟有期徒刑8年;以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胡锋有期徒刑2年。
摄影 新报记者 张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