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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郭学文】邻桌的人摔了一个酒瓶,划伤了一名就餐妇女的脚面。双方当即发生激烈争吵,受伤妇女突发脑栓塞。该妇女认为,摔酒瓶的人应对其脑栓塞负责,于是提起诉讼,但其未能提供权威的医学鉴定。近日,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令摔酒瓶者赔偿受伤妇女1000元,但未认定其脑栓塞与摔酒瓶者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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