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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老人不能自理至少补1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08:30  京华时报

  

低保老人不能自理至少补150元
北京市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本报讯(记者陈荞)城乡低保老人如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可至少获得15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昨天,市民政局公布《北京市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自本月起,本市10个区的低保、低收入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高龄老人等将可按月申领面值50元至250元不等的养老服务券补贴,服务券可用于老年人居家养老需要或折抵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费用。(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10区特殊老人可获补贴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负责人介绍,根据市政府要求,本市将在东城、西城等10个区开展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试点。凡是属于试点区内正式户口、年满60周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老年人都可申请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并按照年龄、自理能力、收入和居住状况等享受不同补贴标准。

  将评估申请者自理能力

  本月起老人即可自行申请补贴,或委托居委会、村委会、相关人员或单位代理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受理部门提出申请,需提交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材料。街道、乡镇将对申请老人进行初审及复审,在老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公示,并由养老评估站对老人的自理能力作评估。经区民政局审核核准后,补贴金额将于被批准后的次月开始发放。

  可折抵住养老机构费用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补贴资金将以服务券形式发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服务券可用于老年人居家养老需要或折抵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费用,具体服务项目由街道、乡镇政府及民政部门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确定。服务券可为代金票券或载明补贴金额的服务卡样式,但都不得变现或用于其他用途,有效使用期为一个月。

  >>试点地区

  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顺义

  >>补贴对象

  1.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2.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以下几类老年人: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老年人;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老年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其他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纯老年户及仅与残疾子女居住的老年人;80-89周岁的老年人。享受政府护理费补贴的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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