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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律师信遭拒收?旅行社称纯属捏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08:31  南方日报

  本报讯“旅行社给我们的赔偿是误工费50元一天,精神损失费50元一人,我们坚决不同意。”今年8月,顺德龙江市民谭小姐一行20人在参加南海中旅组织的阳江闸坡两日游期间被一顿生猛海鲜放倒。由于与旅行社就赔偿不能达成共识,10月初和10月16日,谭小姐等人通过律师联合向旅行社发出了律师信。“但两封律师信都被拒收,南海中旅称从未收到过律师信。”

  事件:

  旅游被生猛海鲜放倒

  今年8月17日,龙江市民谭小姐一行20人参加南海中旅组织的旅行团前往阳江闸坡两日游。根据协议,旅游期间的食宿问题由旅行社负责。

  “第二天午饭是一顿‘生猛海鲜’,吃完饭后我们就开始返回佛山,中午1时30分左右,汽车开到开平,车上10多人开始不舒服。”同为团友的李小姐告诉记者,于是导游叫司机停车,让大家上洗手间,谭小姐突然就晕倒而且全身抽搐,这让大家吓了一大跳。当时,导游手足无措,车上也没有准备任何药物。

  “不仅是谭小姐,我的外甥女等另外7人此时也开始出现较为严重的症状,在我们强烈要求之下,导游才将不舒服的团友送到了医院。”团友张先生说,在回过神后,自己仔细一数发现,49名团友当中就有25人出现不同程度的疼痛等症状。

  游客:

  发律师信争取合理赔偿

  张先生表示,此次龙江20名团友中,其中15人是他的亲戚朋友,他们有8人入院治疗,他和其余人则需在家静养。故向旅行社提出无条件赔偿其家人及亲戚共15人的一切医疗费用3074元的要求,另加赔偿15人误工费、餐费、精神损失费等每人2000元,共30000元。其余游客也提出了类似的索赔要求。

  张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旅行社让团友提供医院病历、误工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但随后表示,除此次医疗费用将如额赔偿,误工费则按交通条例赔偿以50元一天,精神损失费赔偿50元一人。团友都对这个赔偿不满意,于是大家一起委托律师给旅行社发去2次律师信,但均遭拒绝。“这是最令我们不满意的,我们发律师信是希望他们派人出来和我们谈谈,但没想到他们竟然拒绝接受。”

  旅行社:

  游客未提供证明难获高赔付

  昨天,记者致电南海中旅负责此事的李小姐。她告诉记者,对游客的赔偿都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的,游客要更高的赔偿,需要提供工资收入证明,但他们至今未将相关证明交至旅行社,所以赔偿额度只有这么高。

  李小姐表示,如果游客不接受赔偿费用,需要继续协商,旅行社的协商大门永远打开。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中旅将严格按照法院判决执行。

  对于谭小姐等人发来律师信被拒一事,李小姐说,这纯属捏造,旅行社方面至今都没有看到与律师信有关的物件。“如果谭小姐等人要求每人2000元的赔偿,只要能提供相关证明,我们一定赔。”刘嘉麟

  (报料人:肖方奖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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