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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规模化经营仅十分之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08:31  南方日报

  提高农业效益、管好集体经济或为农民增收主要途径

耕地规模化经营仅十分之一
相当部分已流转的土地,只不过是请人代耕,规模化经营程度并不高。苏仕日摄

  本报讯(记者/段思午)昨天,市农业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接受采访时透露,全市现在共有约50万亩耕地,但实现规模经营的不到十分之一。

  这位负责人说,要实现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民增收目标,从农业部门的角度来说,主要依靠提高纯农业效益和管好集体经济。

  “把不愿意耕种的农民的土地流转出来,对愿意耕种的农民的土地加强生产经营,既让农民增产增收,又保障农产质量安全,这是多赢。”这位负责人说。

  15万亩耕地未流转

  自二次土地承包经营以来,全市约50万亩耕地中有35万亩实现了经营权流转,剩余15万亩绝大部分仍由承包者自行耕种。流转方式主要是流转给村集体统筹(包括国家征地)和农户私下流转两种形式。

  未流转的15万亩耕地住户要集中在水乡片为主的农业比重较大的欠发达镇区。究其原因,这位负责人认为,一方面这些地区二三产业不发达,农民对土地依赖性强;另一方面,这些地区大都以香蕉等经济作物为主,往年种植效益较好。近年来效益下降较明显,但因为单户土地面积较小,流转价值不高,部分农民担心流转后生活得不到保障。

  据悉,在东莞欠发达镇区,土地流转的比例不到20%。

  已流转土地规模经营程度低

  在已流转的35万亩土地上,相当一部分农业用地由外地来莞的代耕农种植。农业部门曾认为,这种经营模式是“三低一深”,即农业产值低、本地农民收益低、蔬菜生产安全系数低,而耕地受伤程度深。

  根据农业部掌握的情况,各地耕作条件不一,土地租金从几百元到1000余元都有,而土地因长期种植某一种作物,土壤肥力和生态环境也受到影响。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全市耕地规模经营面积并不高。在建的10个农业园区总面积近3万亩,加上专业大户等其他形式规模经营的,全市耕地规模经营总面积为5万-6万亩,仅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一强。

  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是,早期农民没有意识到规模化经营的重要性,同时也缺乏相应的政策层面引导。

  50亩也可以规模化

  据农业部门测算,如果一个家庭有3个劳动力种植蔬菜,3-5亩耕地就是极限。如果承包更多土地,则需另请人工,但又难以调动工人积极性,所以规模化经营是方向。

  另外,东莞不但存在连片土地上多家农户的分散经营,也有不少地域上分离的零散土地,很难几百亩上千亩连片机械化生产。

  因此,东莞农业规模化经营除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农田建设外,还可以由种田大户或者企业统一管理、统一投入。在南方水乡,50亩也可以搞规模化。对于大量分散农田可以由企业或种田大户统一采购农机农资,统一农田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两条路实现农民增收

  这位负责人表示,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稳定家庭承包制,保障农民利益,将土地权益赋予给农民,实现农民增收,这对农民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他认为,未来东莞农民增收,从农业部门角度出发,主要依靠提高农业效益和管好集体经济。

  未来东莞将通过鼓励农民土地向种田大户流转,鼓励和扶持农业合作组织发展,将统一农业生产农民组织起来形成规模,提高纯农业收益。同时加强集体经济管理,对于农用土地被征转为建设用地的,加强土地款使用监督,把土地收益交给农民,“用好土地款,实现滚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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