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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出台规定——存量房有望网上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08:43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贵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规范贵阳市存量房(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包括已竣工但未售出的楼盘尾房,是相对于新建的增量房而言的。——编者)经纪和交易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结合贵阳市实际情况,房管局制定了《贵阳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存量房的交易(包括买卖、租赁和置换),都将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根据规定,贵阳市内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备案证书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人员需向贵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申请并注册为网上操作系统用户,在通过网上注册并公示后,才能代理存量房网上交易业务。在存量房网络交易的过程中,贵阳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gyfc.net.cn)将作为唯一的网上交易系统和操作平台,发布贵阳市存量房的交易信息。

  《规定》中指出,中介机构按存量房交易委托合同促成交易的,将为交易当事人提供交易合同和房屋登记申请表的网上操作服务,其中存量房买卖申请表会指出该笔存量房交易资金接受监管的情况。交易合同和申请书的内容经交易当事人确认无误后,中介机构将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为交易当事人打印交易合同和申请书,并同时将交易合同和申请书信息上传至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

  《规定》还要求,交易过程中,中介机构促成的存量房买卖,其交易结算资金将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的相关规定纳入资金监管,并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划转,房地产权利人自行与买受人达成存量房交易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交易资金的结算方式。

  其中,对违反存量房网上交易操作规程的中介机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会将中介机构的不良记录记入中介机构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会限制其用户权限或暂停其网上操作资格。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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