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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经济普查举报电话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12:23  深圳晚报

  新华社消息 国家统计局21日公布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 举报电话为010-68512113,举报电子邮箱为fgjc@stats.gov.cn。

  国家统计局负责人表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已进入单位清查阶段。为严肃法纪,保障普查顺利进行,提高数据质量,将严查经济普查中出现的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监督。

  经济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涵盖全部第二、三产业。普查对象应如实填报资料,普查机构应为普查对象保密,不得修改或编造普查数据。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全国近4000万个普查对象,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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