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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记者黄祖祥)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政府获悉,晋江市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方案已经出台,明年晋江新农合筹资水平为每人120元,其中个人缴费20元。
此次,晋江市规定,凡持有晋江市户籍的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没有享受公费医疗等其他社会医疗保障的社区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2009年度新农合筹资水平为每人120元,(晋江)市级及以上财政(包括省、泉州市财政补贴)给予每人补贴90元,镇(街道)补贴每人10元,个人缴费20元。
其中,基金补偿只限于参合人本人因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诊疗所发生的费用,住院统筹基金和特殊门诊统筹基金分别按基金总额的80%%和20%%设定,两项基金可统筹使用。
晋江市新农合补偿范围包括治疗费、药费、化验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重症尿毒症、器官移植、精神病、红斑狼疮、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癫痫病、血友病、支气管哮喘12种特殊病种的门诊费用可以享受住院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