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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天津10月22日消息(记者张秀凤 石峤)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在新一轮缴费年度来临之际,从本月起,天津市再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在原有基础上,由市及区县财政共同出资对每位参合农民每人增加20元,使全市参合农民的平均筹资标准达到164元,有条件的涉农区县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农村五保对象和低保对象享受缴费补助和相应待遇。
据了解,从2003年起,天津市率先在全国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过5年的探索与实践,新农合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地域上已实现全覆盖,国家规定参合率达到80%的目标提前一年超额完成。截至今年9月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本市12个有农业区县全面铺开,覆盖全市3800多个行政村,参合农民达到330万人,参合率突破96%,人均筹资水平超过144元,农民每年只需交纳40元就可享受全年的医疗保障。如今,“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看病不难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且已成为本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成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