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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买“原始股”骗百万 “蒋总”终落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00:5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佳裕 林良标 通讯员 庄文平

  本报讯 在泉州市区煌星大厦开设公司,四处办班教人购买所谓的“原始股”,而后卷走百万股金。随着犯罪嫌疑人蒋某武的落网,曾引起泉州不少股民关注的一个百万骗局,昨日终于大白天下。

  10月21日上午,一衣着光鲜的男子走进福州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二代证,他正要照相,却突然被民警铐住。这人就是蒋某武。原来,户籍民警在调取他的资料时,发现他竟是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上网追逃的嫌犯。当天,蒋某武被押回泉州。

  蒋某武是闽清人,38岁,大学文凭,对证券业务较为熟悉,在泉州股界很有名气,一度被股民称作“蒋总”、“蒋老师”。昨日,他向丰泽经侦民警作了交代。

  蒋某武说,2005年,一个名叫范某的人从北京来找他,声称出资创办一家投资咨询公司,让他担任总经理。不多久,他们即注册成立“泉州××投资咨询公司”,并将公司选址在市区繁华地带的煌星大厦内。公司开张后,他招兵买马四处讲课,教人购买所谓的“原始股”。有部分人在他的“指导”下,购买了各种尚未上市的股票,至2006年1月事发,买股累计金额达到102万元。

  因为所买股票迟迟不见上市,部分股民开始催问并报警,蒋某武等人潜逃。两年后,蒋以为风头过了,前日才回到福州办证。

  蒋某武交代,他们从一开始就做好两种准备,即若所卖原始股果真上市,那么他们可以抽取返利和佣金;若无法上市,就让股民向尚未上市的公司要说法。实际上,按国家规定,销售股票要经国家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他们公司根本没有这个资质。而且,对于非上市的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蒋某武涉嫌罪名为“非法经营罪”,而非诈骗罪。民警解释,行为人虽然设下骗局,但所售股票并非假的,只是尚未上市无法兑现,加上所在公司未经批准没有资质。

  目前,蒋某武已被拘留,全案仍在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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