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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可加设个人密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02:06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郑佳欣见习记者/胡良光通讯员/穗房宣)今后市民给房子过户,将像在银行取款一样凭密码办理。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从本月起相继推出现场人像采集、房地产权证加载密码等举措,冒名顶替业主、伪造房产证等违法现象将有望得到遏制。

  记者了解到,市国土房管局下属的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在受理窗口统一设有人像采集装置,凡前去申请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的房地产权利人及其代理人,中心都会以拍照的形式,采集当事人的人像照片,存储在信息系统内,今后在申办房地产交易、抵押等后续业务时,中心将调用已存储的房屋权利人的照片,与交件当事人进行人像比对,以确定前来申请的当事人是否为权利人本人,以防假冒。同时,也可以在万一发生涉嫌假冒或伪造房地产权证时,给公安部门提供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一手证据。

  为防止房产证被盗用,业主可自愿申请设置密码。凡已领取房地产权证的市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地产权证原件,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共有证加载密码业务。房产证加载了密码后,市民申办与该房地产权证相关的业务时,必须通过密码验证方可办理。

  据介绍,位于荔湾、海珠、天河、黄埔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业主办理房产证加载密码业务,可前往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

  此外,目前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正推进与公安、规划、公证等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的联网,实现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公证书等登记资料信息共享,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提醒市民,房地产交易涉及自身财产安全,须谨慎对待,交易前可向该局申请查询档案的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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