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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和农民房产不能抵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02:26  燕赵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22日表示,在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应排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民房产作为抵押。

  陈锡文说,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和房产是农民最后的生存依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拿走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和房产,否则会引发农民流离失所,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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