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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判决首例组织男性卖淫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03:3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开设网站、招募男性“技师”,并通过网络寻找同性嫖客,提供性服务。这起浙江首例组织男性卖淫案经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两名组织者均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2007年8月10日,被告郑书义注册了“nannanboy.com”域名,开设网站“浙江湖州男男-BOY男子养生堂”,在网上招聘男性卖淫者。被告人徐光明应招后,先后租用两套房屋作为固定的卖淫场所,组织招募的男性卖淫者以200元-400元不等的价格,提供同性卖淫活动。(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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