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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判决首例组织男性卖淫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04:30  新晚报

  据新华社杭州22日电(记者 方列)开设网站、招募男性“技师”,通过网络寻找同性嫖客,提供性服务。这起浙江首例组织男性卖淫案经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审理,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两名组织者均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郑书义35岁,浙江长兴人。2007年8月10日,开设了“浙江湖州男男—BOY男子养生堂”网站。面向全国各地招募了20多名“技师”,开设“技师风采专栏”,公开男性卖淫者照片,预留QQ号或电话号码招揽男性嫖客。他还先后租用两套房屋作为固定的卖淫场所,采用统一编号取名、提供住宿、收取提成和管理费等手段控制男性卖淫者。被告人“技师”谢冬冬今年2月在江苏常州市疾病防疫中心体检时发现自己患有隐性梅毒,仍多次为嫖娼者提供男性性服务,构成传播性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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