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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在男友住处跳楼自杀父母状告其男友索赔3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04:47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宇)少女晓英和男友刘明(均系化名)因感情纠葛,从男友舅舅家跳下21楼当场身亡。晓英父母认为刘当时在事发现场没有对晓英进行劝说,任由女儿的生命凋零,遂将刘明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二老精神抚慰金37万余元。昨日,沙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刘的代理人称晓英要跳楼没有先兆,而且刘当时也毫不知情。

  昨天上午,晓英的父亲和男友刘明都出现在庭审现场。据原告代理人诉称,晓英和刘明2005年认识,1年后便开始同居,晓英就在刘明开办的公司上班。今年初,晓英发现刘明对其他女子不检点,经常通宵不归。晓英多次苦劝无效后搬出刘明的房子并另找了一份工作。但刘明继续缠着晓英。今年3月23日,刘明派人将晓英带回自己的豪宅。直到3月25日晚,晓英父母才得知,女儿于当晚7时许从刘明舅舅家跳下21楼当场身亡。经警方勘察和法医鉴定,晓英系自杀。

  刘明在法庭上委托他的母亲代为答辩。据称,刘明派人将晓英带回自己的住处是因为晓英主动打电话给刘明,称有人要绑架她。此外,事发当晚,晓英曾主动出门送客人离开,刘明则自己回到房间发传真。此后晓英没有进入刘明房间,直接从另一房间跳楼自杀。

  在法官的询问下,刘明称,从去年12月31日两人就已分手,变成了普通朋友,刘承认和晓英同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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