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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挖八棵黄葛树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04:47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宇 通讯员 聂艳)家住化龙桥的章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盗窃长在路边的8棵黄葛树,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牢房。昨天,渝中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了解,今年4月1日下午至次日3时许,被告人章某伙同他人在渝中区化龙桥虎岩新华日报馆附近,趁无人之机,将重庆市渝中区第二绿化工程队管理的价值人民币12650元的8棵黄葛树挖倒,在搬上汽车准备运走时被公安机关捉获。追回的8棵黄葛树已发还给被害单位重庆市渝中区第二绿化工程队。

  法院经审理认为,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念其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刑法》之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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