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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邓辉 实习生 卢操)两名发廊女与嫖客因嫖资问题发生纠纷,发廊女叫人将嫖客暴打致死。昨日记者获悉,两名发廊女和打人男子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死者家属当庭提出30万元索赔,3名被告人表示愿意赔偿,但没有经济能力。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0月14日,男子陈某在江汉区雪松路一家发廊,因嫖资问题和两名发廊女发生争执,随后,发廊女跑到路边的公用电话亭,叫来徐某过来“帮忙”,徐某随后与陈某发生打斗。
法庭上,公诉人出具证据证实,在发廊内打完后,徐某等人又将被害人拖至发廊附近的十字路口处继续殴打,最终导致被害人陈某因严重颅脑损伤和肝脏破裂,大失血而休克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已经成年,在发廊发生扯皮事情后,不仅没有进行阻止反而叫人前来帮忙打架,而被告人徐某则用暴力导致他人死亡, 3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伤害罪,并且3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至于赔偿问题法院将根据3人的情况进行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