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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就医报销向市内“看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07:28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 尚若云

  本报讯 往非定点医院转诊不再需要个人自付5%的医疗费,外地就医也可以和市内就医同比例报销了。这些人性化举措源自新修订的《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急诊、外地就医管理办法》,办法将于11月1日实施,昨日郑州市政府出台文件公布这一好消息。

  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和2001年出台的老的《暂行办法》相比,《办法》提高了往非定点医院转诊的支付比例。过去凡经批准由定点医疗机构到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外地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总医疗费用的5%。而新规取消了这一规定,参保人员转诊发生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按本市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但参保人员未经批准自行转诊或自选检查、自购药品等发生的费用不报销。

  另外,老的《暂行办法》规定外地就医只按一年4000多元的定额报销,而《办法》规定今后外地就医也可和市内就医同比例报销,住院费用起付标准根据本人所住医院类别比照本市同类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需要提醒的是,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和经用人单位批准或委派、在外地有固定住所且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这两类人员才可以享受外地就医报销。

  关于办法详细细则,您可上网登录http://www.zhengzhou.gov.cn/html/1209001000380/1224661444999.html 查询。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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