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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网外”用户遭遇高热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07:34  大众网-齐鲁晚报

  部分“网外”用户遭遇高热价

  羊头峪西沟附近某单位宿舍门口张贴着每平方米33.58元的供暖收费价格。 记者戚淑军摄

  □记者戚淑军常新喜

  □实习生于佳慧

  本报10月22日讯 济南市刚刚调整的居民供暖价格为每平方米26.7元,但省城羊头峪西沟附近用户今年的供暖价格却达到了33.58元,超出规定供暖价格25%还多,物价部门规定,公共集中供热管网外采用燃煤锅炉供热的单位,允许在每平方米26.7元的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5%。济南市物价局表示,超出规定范围的供暖收费都是不允许的,市民如果遇到高收费问题,可以随时向物价部门进行投诉。

  22日上午,羊头峪西沟附近某单位宿舍居民孟先生向本报“问暖热线”反映,济南市刚刚调整的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6.7元,但附近几个宿舍贴出通知,今年的供热价格按每平方米33.58元收取,比规定供热价格高了25%还要多,同样是供热,他们的价格咋就高那么多呢?孟先生介绍,他们的暖气由山东警察学院供热站负责,不属于济南市公共供热管网。

  记者22日中午在羊头峪西沟东侧一单位宿舍看到,门口张贴着供热通知,通知表示,由于燃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去年煤价每吨440元,今年定在了700元,上涨了近一倍,根据煤价上涨取暖费调整为每平方米33.58元。小区一居民告诉记者,济南市规定未安装取暖设施的阳台按照50%收费,今年统一从总热价中核减5%,但他们的供暖交费面积比房产证面积还大,自己房产证上60平方米的房子,交费面积接近66平方米。

  济南市物价局表示,省城集中供热价格每平方米26.7元,公共集中供热管网外的供热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燃煤锅炉供热的单位,可以在26.7元的基础上上下浮动5%制定销售价格。工作人员表示,公共集中供热管网外供热实行政府指导价,供热单位需要在规定幅度范围内确定,然后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才能执行,如果供暖价格超出规定范围,用户可以要求供热单位降价,也可以拨打物价部门投诉电话“12358”进行投诉。

  按规定,公共集中供热管网外采用燃煤锅炉供热的单位,允许在每平方米26.7元的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5%,超出规定范围市民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记者 戚淑军 常新喜 实习生 于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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