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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妈珍妈 都是陈水扁洗钱案的人头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07:55  台海网

  

扁妈珍妈都是陈水扁洗钱案的人头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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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昨借提吴景茂(右),他证称到扁家处理海外资金时,陈致中夫妇、陈幸妤曾在场。

  台海网10月23日讯 台北地院昨再度开庭审理调查局前局长叶盛茂涉泄露洗钱情资案,法官借提在押的吴淑珍哥哥吴景茂作证,结果吴当庭供出,扁妈和珍妈都被当人头户,而且他多次到扁家与理财专员处理海外资金时,陈致中、黄睿靓、陈幸妤有时也会在场。法官指出,吴淑珍甚至要陈致中“以后信托投资的事要跟理专讨论”。

  扁家洗钱追击

  据台媒报道,特侦组昨证实,扁珍为了隐匿海外密帐,使用近百个人头帐户,包括扁妈的银行存款帐户,也被吴淑珍拿去充当转帐的人头户。而陈致中夫妻虽供称只是受支配的角色,但检方发现理专多次和吴淑珍商谈操作海外资金时,两人都在场,尤其是前年底之后,几乎都由陈致中直接和理专联系,因此初步认定最近两年扁家海外资金的操盘手是陈致中,特侦组近日就会约谈陈致中夫妇。

  对此,陈水扁办公室昨晚仅表示,陈水扁一开始对海外帐户并不知情,他是事后才被告知,因此对当时开户、汇款等细节“总统都不知情”。

  称签文件时致靓在场

  法院昨为厘清叶盛茂把洗钱情资泄给扁后,与扁家密集搬动海外资金的关联,所以提讯吴景茂作证,由于吴多次闪躲回答“应该是”,引起法官曾正龙不满表示:“证人说谎要处七年以下哦!”但吴仍坚称是人头,审判长李英豪接着开骂:“你就是概括授权嘛!当时‘国务机要费’都发生了,你还提供帐户给她(吴淑珍)。”“没必要找你来聊天,快针对问题回答。”

  吴景茂供称,他从一九九八年把自己、太太、太太的兄弟姊妹、儿子、母亲约十多人的帐户提供给吴淑珍使用,不过他除了一个新加坡户头,剩下的只是在英文文件上签名,签名地点有扁任市长时的民生寓所,也有玉山官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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