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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0月23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2008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受理期限截止到11月15日,高校行政人员、教辅人员,以及在广播电视大学分校以及工作站(辅导站)中未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不能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省教育厅将组成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在11月15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将认定结果通知各高校。对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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