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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要陈水扁换律师防串供 扁办十分头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09:03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23日讯 陈水扁辩护律师洪贵参及李胜琛十七日分别接到特侦组发函表示,洪、李两人及所属律师事务所律师,同时担任陈水扁、前“总统府”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及出纳陈镇慧的辩护律师,必须于函文到五天内择一委任,否则将一律禁止辩护。洪、李二十一日在与扁商讨后,正式终止双方委任关系。

  据台媒报道,涉及扁家洗钱案的陈水扁、陈镇慧、林德训三人,虽然委任辩护律师不同,却都来自洪贵参、李胜琛律师事务所,等同三人委任辩护律师都是同一人。

  特侦组表示,根据台湾《刑诉法》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预防律师为有利益冲突的双方,进行勾串、湮灭证据,必须择一委任。

  相关人士不讳言,特侦组既收押扁两名重要幕僚后,又排除其辩护律师,对陈水扁采“坚壁清野”动作,确实会对陈水扁未来面对特侦组侦办“国务机要费案”的法律攻防,“产生一定影响”。

  但在洪、李分别终止与扁委任关系后,目前扁面对特侦组的侦办动作,身边将暂时没有任何一位辩护律师。据悉,由于合适的律师难觅,陈水扁办公室对此感到十分头大。

  知情人士指出,由于特侦组侦办“国务机要费案”已一段时日,如今阵前换将,更换委任律师,短时间内想要找一位合适的律师,既能迅速了解案情,又要能信得过,其实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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